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建党百年,树实践新篇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重点是2020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月11日-2月25日
四、活动要求
(一)防控为先,安全至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各实践个人或团队要将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实践开展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实践过程中,尽量减少外出时间,控制活动范围,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及密闭式场所,做到健康情况及出行安全一日一报,确保实践活动“零感染”。
(二)立足属地,遵循自愿
各学院应遵循自愿报名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线上渠道,探索“互联网+社会实践”模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本次实践活动原则上要求学生立足属地,在线上或寒假居住地开展,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活动。对非必须实地开展的实践活动,鼓励以线上形式开展。以学生个人实践为主,可采取“云组队”等团队形式开展,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
五、活动形式
(一)基层实践活动
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了解征求大学生本人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主动对接有关乡镇(街道)做好寒假期间到岗工作安排。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我为家乡办实事”活动,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团(工)委,积极参与当地机构开展的“五个一”工作活动,即:举办一次党的政策理论宣讲、开展一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一次返乡青年联系交流、结对关爱帮助一批留守儿童、协助参与一个社区(村)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实效。
(二)劳动实践活动
为深化劳动实践教育,号召青年学生学习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励学生利用寒假开展家庭劳动,感恩父母,体验生活;结合学科特长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在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取向,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祖国,奉献社会。
1. 开展家庭劳动。可以结合地域、民族、家庭、当地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开展劳动实践,在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或与他人协同完成。劳动实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家人做饭、为家人整理房间、陪家人采购年货、打扫家庭卫生、房屋消杀、照顾老人和小孩等。
2. 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同学们走进社区,走进家乡,开展劳动实践,树立劳动观念,强化劳动技能。劳动实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参与社区或村委会的公益劳动;
(2)有条件的同学可深入了解或参与农业生产劳动;
(3)其他。
(三)志愿服务活动
在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保障下,鼓励学生利用寒假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挥专业技能,参与居住地社区防控排查、社会秩序维护、医护子女辅导、线上支教、便民利民服务、关爱留守儿童、敬老爱老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不领取薪酬。乡镇(街道)为入选大学生提供工作日午餐。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为入选大学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配置返家乡工作包。人社部门将返家乡社会实践项目纳入“我选湖北”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对入选大学生线下实习实训给予补贴。
六、注意事项
1.加群报名。请拟参与或已经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尤其是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等机构实践的同学加入扫面下方二维码或加入QQ群:901911415,相关问题解答在群内进行。拟参与的同学可以直接联系居住的乡镇(街道),咸宁本地同学可由团咸宁市委结合所报岗位需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就近分配到相关单位参社会实践。
2.安全保证。为加强本次实践活动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个人或团队全体成员需本人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学生寒期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安全责任书》打印出来(附件1)签字,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留存,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学院-班级-姓名。
3.图像留存。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做好照片、视频记录(特别是拍好现场视频保存),每个类型的活动至少三张具有标识性的照片,活动后作为评奖和素质学分认定依据。
3.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内容。上交实践材料包括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报告(附件2),“我为家乡做实事”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参加“云组队”实践团队成员应每人提交一份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的写作对象可以相同,但不能抄袭、照搬团队其他同学的实践报告。
(2)提交材料时间。各学院于2月20日前,将以上要求材料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发至校团委邮箱xnzytw211@163.com,邮件命名:xx学院2021年寒期社会实践材料。
后续工作将以校团委下发通知为准,请各学院随时关注社会实践工作动向。
联系方式:
刘 秦 15072853042
王周玲 18772499263
乔云鹏 17641264197
共青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2:2021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附件3:“我为家乡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来源:校团委